从山东莱芜房管局了解到,为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实时性,为政府部门的决策、企业开发、行业服务、投资消费等提供有价值的种类信息,从6月30日起,山东莱芜市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制度。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制度等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后,必须在7日内到房管局进行商品房楼盘表网上备案,市房地产管理局将通过网上房产系统即时公布商品房楼盘表,包括已认购和已签约房屋的情况、总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套型、面积、用途;商品房项目概况、配套设施及公共配套情况;暂不销售预留商品房情况;商品房拟销售价格;房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等信息。 tujian.org
制度规定,商品房预(销)售活动将全部在网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网上以外的任何方式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销)售商品房。对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或者房地产企业纵容雇佣工作人员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会同工商、价格等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臧小池 吴长征)(完)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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