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德州市举行了《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纲要》初步成果汇报会。
德州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于2005年编制完成,2006年通过了省政府行政审查待批。近年来,该规划对德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起到了很好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该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和城市结构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要求,对城市发展的制约逐步显现,特别是对东部新区的整体布局将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年)》已上报国务院待批,城市总体规划要进一步搞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做到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城市建设面临的新目标和新要求,迫切需要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为城市建设提供发展蓝图和依据。
在此背景下,2009年初,德州市启动了对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并于2010年3月完成了纲要初步方案。该纲要确定本地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09-2030年,其中:近期为2009-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为2050年左右。城市性质初步确定为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以新能源为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市人口规模近期为82万人,中期为102万人,远期为128万人。
本次规划包含市域城镇体系、城市规划区、规划协调区三个层次。在市域方面,构建以德陵都市区为中心的“一体两翼”区域空间结构,提出了“一核、三极、五走廊”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在中心城区方面,规划重点解决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结合德陵一体化进程的推进,研究城市空间扩展的可能性,提出了三种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方案。
据悉,纲要修改完善后,将经过省住建厅、国家住建部论证,住建部同意后开始编制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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