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了“入户盗窃入刑”的条款。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昨日凌晨3点多,在西岗区高尔基路一家发廊,一名入室盗窃小偷被抓。有市民提出:尽管小偷身上没有赃物,但根据该条款,小偷将承担刑责。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那么,对于此种行为性质的判定和理解,我市司法机构在实践中是否有变化呢?记者进行了采访。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躺在地上装昏的小偷 dedecms.com
事发发廊紧邻高尔基路。当时,这名男性小偷用砖砸开了发廊的橱窗,然后进入室内准备行窃。小偷没有料到,店内竟然有人。原来,当晚,一名女性店员睡在发廊内的一处房间里。玻璃被砸碎时,发出了猛烈的声响。店员被惊醒后,发现有人走进了发廊内。店员受到不小的惊吓,但她迅速稳定好自己的情绪,在没有惊动小偷的情况下,拨通了发廊老板的电话。 dedecms.com
据目击者介绍,发廊老板就住在发廊的后院。接到消息后,发廊老板当即赶来,但眼前的情景却令人哭笑不得:小偷竟然躺在地上,看上去已经没有了知觉。 dedecms.com
在赶往发廊途中,老板已经向警方报案。接警后,西岗公安分局民运街派出所民警当即赶到。此时,原本“昏迷不醒”的小偷竟然清醒过来。原来,为了逃避责任,小偷竟然倒地装昏。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奇怪的是,在发廊内的地面上,还有一个类似馅饼的东西,食物上还有被人咬过的痕迹。原来,小偷入室后,曾经把冰箱打开,翻出里面的食物吃了几口。 内容来自dedecms
目击市民称,这名小偷为北三市人,由于所提供的身份证是假的,因此无法核实其准确年龄。根据面貌判断,小偷应该属未成年人,但有可能已满16周岁。据了解,小偷此前曾经在附近一家网吧玩了几天,由于已经身无分文,便动了歹念。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入户盗窃入刑”应统一标准 内容来自dedecms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加了“入户盗窃”和“扒窃”两种情形入刑的条款。 copyright dedecms
本案中,小偷已经砸窗入室,并且确实存在盗窃的动机。不过,尽管小偷把柜子翻得很乱,但他身上却没有赃物。 织梦好,好织梦
采访中,有市民提出:根据新条款,小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抓了就判”。不过,发廊老板却显得很宽容:“他还是个孩子,也许是因为饿极了才实施盗窃的,希望法律能够宽严相济,给他个机会,不要判刑。”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目前,小偷已经被确定为入室盗窃。“尽管入户盗窃和入室盗窃仅有一字之差,并且大概字面意思也差不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细微差别。”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说,“入室”指所有带有封闭性质的私人空间,其中包含住宅、公建等场所;而“入户”往往特指居民住宅。 dedecms.com
按此理解,既然小偷没有偷到东西,又属于“非入户盗窃”,那么这名尚未成年的小偷可以免担刑责。 copyright dedecms
一位法学界人士认为,如果探究到底,在平常生活中,“入室”和“入户”基本属于同一概念。而在新修正案中,并没有明确两者间的界限和区别。因此,由于标准没有同一,很容易给司法机关造成概念混淆的后果。 dedecms.com
大连市公安局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经过多方查询,对两者间的区别,目前尚无特别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进入室内盗窃往往作为加重情节,要依法予以更严厉的处罚。在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后,小偷是否承担刑责,还要看检察机关视具体案情后,根据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大小,才能做出批捕与否的决定。 本文来自织梦
一位法学者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出台相关细则和解释,以免因理解不同而形成各种尴尬局面。 copyright dedecms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记者 满文飞 dedecms.com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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