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推出23条政策措施,为本市33.75万户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招”。5月12日上午从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将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建立市、区(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大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等,全力以赴提升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水平。
据市经济信息化委介绍,这些政策措施包括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对接高新技术产业化,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工作机构和服务体系,建立市、区(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企业的不低于三分之一;现有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要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专门设立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中小企业采购并减免费用,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应当从中小企业采购。
截至2009年底,全市中小型法人企业共33.75万户,占全市法人企业总数的99.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130.4亿元,与上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营业收入占全市法人企业营业收入总额60.1%;吸纳从业人员788.5万人,占全市企业吸纳从业人员总数的81.7%;目前,本市超过65%的发明专利、80%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已成为本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重要力量。
副市长艾宝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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