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浦东新区法院对一起“组织[ZuZhi]男性卖淫[MaiYin]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组织[ZuZhi]卖淫[MaiYin]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 28岁的王某系安徽明光人,大专文化。去年5月,他以1.2万元接手“浦东名雕会所”网站。王某在网上招聘男性,美其名曰“技师”,在网上挂出照片招嫖。去年5月起,王某先后租用两套房屋作为固定卖淫[MaiYin]场所,组织[ZuZhi]“技师”卖淫[MaiYin]。去年5月初,刘某与李某先后两次在王某租用房内“交易”;同年10月28日,王某安排刘某与田某、宗某与丁某分别在酒店客房和其租用的房内“交易”,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王某采用招募、雇佣、介绍、培训等方法,组织[ZuZhi]多人进行卖淫[MaiYin]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ZuZhi]卖淫[MaiYin]罪。鉴于王某归案后能坦白交代、认罪态度较好,故从轻判决。 主审法官沈敏在宣判后告诉记者: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下发的《关于执行〈关于严禁卖淫[MaiYin]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组织[ZuZhi]、协助组织[ZuZhi]他人卖淫[MaiYin]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该解释虽然不是法律条文,但是对审判具有指导意义。换句话说,《刑法》中所谓的“组织[ZuZhi]他人卖淫[MaiYin]”既可以是组织[ZuZhi]女性卖淫[MaiYin],也可以是组织[ZuZhi]男性卖淫[MaiYin];既可以是组织[ZuZhi]异性之间卖淫[MaiYin],也可以是组织[ZuZhi]同性之间卖淫[MaiYin]。 (编辑:S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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