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7月1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王老[WangLao]太获悉超市[ChaoShi]搞促销后,很早就来到门口排队。谁料刚刚开门营业,就被蜂拥而入的人群绊倒,并且连摔三跤。究竟超市[ChaoShi]是否应对王老[WangLao]太的摔伤承担责任?日前,嘉定法院作出判决,由该超市[ChaoShi]承担70%的责任,赔偿王老[WangLao]太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共计1.6万余元。 copyright dedecms
现年65岁的王老[WangLao]太通过广告宣传单得知某大型超市[ChaoShi]在进行促销活动,于2010年9月5日一早来到该超市[ChaoShi]。当时虽然还没到营业时间,但超市[ChaoShi]门口已经围了百余名顾客,不过,超市[ChaoShi]并未派专人对排队的人流进行疏导。好不容易等到开门营业,大伙儿立刻蜂拥而入,王老[WangLao]太几乎是被人流推着进去的。可刚进店,就被拥挤的人群绊倒了。摔倒[ShuaiDao]后,王老[WangLao]太试图站起来,但因无法站稳再次跌坐地上。 织梦好,好织梦
之后,在场的超市[ChaoShi]工作人员将她扶至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对其关照几句后离开。王老[WangLao]太休息片刻后,扶着边上的垃圾桶试图再站起来,但又倒地,最终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王老[WangLao]太构成八级伤残。但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王老[WangLao]太将超市[ChaoShi]告上了法庭。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一家从事销售的大型超市[ChaoShi],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事发当天,被告未能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避免开门营业后因人流拥挤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超市[ChaoShi]对原告的摔伤存在过错。但原告受伤前共摔倒[ShuaiDao]三次,除因人流拥挤摔倒[ShuaiDao]一次外,后两次是原告自行摔倒[ShuaiDao],而且,她也承认工作人员告知其要小心,但在工作人员离开后仍试图站起,因此,原告自身至少对第三次摔倒[ShuaiDao]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copyright dedecms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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