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4月26日电 4月20日,山西襄汾“9·8”溃坝事故中包括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襄汾县原副县长在内的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因涉嫌渎职犯罪被临汾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侦查,山西省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原副局长桑海明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史樊元涉嫌玩忽职守罪;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原正处级调研员郝满堂涉嫌滥用职权罪;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总工程师郭宏安、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王有顺、襄汾县原副县长韩保全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认为,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在日常工作和专项检查中,对襄汾县境内的山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非法生产、违法占用土地、非法建设使用废弃尾矿库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公司长期非法生产,违规排放矿渣,给尾矿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9·8”重特大溃坝事故的发生。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来源:检察日报;记者周跃武 通讯员宿世昌 宋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