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亮)2007年11月份,仪先生和老伴一同在太原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澳大利亚、新西兰十二日游,当时旅行社的报价是每人13000元,但由于仪先生和老伴年龄都在60岁以上,旅行社要求两人每人多出3000元团费,原因是老年人消费能力低。(本报2007年12月14日5版曾以“老少想出游就得多掏钱?”进行报道)稿件见报后,引起了省消费者协会、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月17日,经过协调,该旅行社最终退还了仪先生4000元团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高团费的问题,与仪先生签订合同的太原某旅行社的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这笔费用并不是他们旅行社收,而是在澳大利亚负责接待的旅行社要求收,全国的旅行社都这样收费,他们也无可奈何。接到仪先生的投诉后,他们自己先行垫付了4000元给仪先生,目前他们已经不接老年游客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旅行社的另一位负责人则称,时下旅游市场火爆,20岁以下的孩子和60岁以上的老人出游加收的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个别旅行社想突破这种行规很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消协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旅行社向老人、孩子多收团费的现象,在全国旅行社都普遍存在,属于一个不成文的行业“潜规则”,但这种收费不合理,涉嫌强制消费。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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