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30日讯 (记者郭强)今天是农历的小年,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从28日开始,太原市300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将陆续启动销售工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今年允许临时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28日 (农历腊月二十一)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五)。这意味着太原市民从28日开始,可以在除迎泽大街、长风大街、柳巷、钟楼街、桥头街、开化寺街、新建北路、府东街以外街道布设的零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今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共10天,第一阶段是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也就是俗称的“小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一天;第二阶段为2月6日(农历除夕)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6天;第三阶段是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四)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三天。其余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经营户在自愿的基础上自掏200元,太原市烟花爆竹专营部门补贴60元,在领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一份最高保额达1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该保单对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如果购买了太原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正规产品的消费者,出现意外情况的话,保险公司也将承担理赔责任。另外,今年春节期间,如果有单位要组织燃放焰火晚会和举办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由符合燃放条件的单位和专业燃放人员实施,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后领取《焰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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