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婧宇)“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汽车客运站要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3月1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聂保平副局长等一行,来到太原市东客站,向旅客发放将于本月开始实施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据介绍,《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进一步强化了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尤其对“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内容进行了细化,从制度、人员、培训教育、安全例会以及设施配备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对三品检查、车辆安全例检、调度发车以及出站检查等汽车客运站重要的安全生产岗位做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