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4日讯 (记者 岳威)取款5000元以下柜台不“欢迎”、购物不满20元不能刷信用卡、消费50元以下不给开发票……日常消费中,消费者经常会因为消费金额少而遭遇商家的“白眼”,有时甚至被拒绝服务。对此,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行为涉嫌歧视,受侵害的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不能因为钱少,就让我们对着机器说话!”说起到银行取款,省城市民陈先生就一肚子抱怨。前两天,陈先生到省城一家银行的营业厅取款600元,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取款5000元以下的用户要使用柜员机取款。陈先生对此表示不理解,“银行每年都收年费,但服务的时候却只想让机器出面。”陈先生表示,平时他习惯了让储蓄员帮着取钱,一方面心里踏实,另一方面还能从对方口中得到一些理财的信息。但现在因为存取款额低就被“推出”柜台,难免给人不公平的感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采访省城部分商家后发现,与银行奉行相同政策的商家还不在少数。在省城柳巷一家服装店,记者发现商家在收银台贴出提示:购物20元以下的顾客请用现金支付;在省城建设路一家饭店,经营者表示消费50元以下不给发票。 tujian.org
对于这些“歧视”小额消费的规定,商家解释主要是为降低成本、减少开销。业内人士介绍说,“像消费者刷卡消费,商户每刷一笔都要向银联公司缴纳手续费,如果消费金额少,商家上缴手续费后,几乎没有利润。”除了直接的费用开销外,如银行还要考虑员工的工作强度,这些因素导致小额消费的顾客被“冷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商家对小额消费做出种种限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商家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约有失公正,属于霸王条款。对于商家节约成本的解释,消协也认为不能成立。“成本只能通过内部管理来解决,而不能通过减少为消费者服务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太原市消协表示,商家既然开门营业,就要公平对待每一位顾客,无论其消费金额多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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