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 (记者 龙艳萍)今日上午,在省工商局、省消协主办的2008年“消费与责任”3·15维权互动活动现场,消费者、企业及政府部门、新闻媒体代表一起,郑重承诺:在消费维权活动中,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共同努力改善消费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活动现场,本报副总编辑刘欣宇代表全省媒体承诺,将一如既往通过舆论监督,努力改善老百姓的消费环境,履行媒体的责任。消费者代表任太凤女士倡议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理性消费、积极维权,承担对企业商品和服务监督的责任;作为企业代表,某通信公司承诺诚信、守法经营;省工商局负责人则表示,将开展消费维权活动,并长期履行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责任。
tuji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