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记者 王冠兴)今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起,我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有了新标准,初中每生每天3元,小学每生每天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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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补助标准调整为的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按学生一年在校250天计算,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75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以往,全省各县(市)发放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不一,最低的为每生每年200元。这次调整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资金分担比例已确定。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省教育厅要求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乱收费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