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59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67.55元。到2008年,这一数据已经攀升到4097.2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直至1978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还在百元左右徘徊。改革开放之后,农民人均纯收入进入快速增长时期。统计显示,2008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78年增加了3995.63元,增长近40倍。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逐年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额中所占的份额,1990年为26.4%,1995年为30.4%,2000年为38.1%,2005年为40.7%,2007年达到41.5%,呈持续上升态势。去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713.55元,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41.8%。如今,支农强农的政策越来越多,增收的渠道越来越广,农民的钱袋子逐渐鼓起来。电灯、电话、楼上楼下,这在农村已经不算希奇。电脑、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