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 (特约记者 平飞)记者今日从乡宁县获悉,该县政府出资60余万元,由该县民政局作为政府委托投保人,为全县23万名群众统一购买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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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作为山区煤炭大县,自然灾害频发。县政府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求助体系,每年从财政拨款支付每人3元的保险费,为全县23万名群众办理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若遭遇自然灾害影响,受灾群众将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偿金。此次购买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期限均为一年。参保人员在乡宁县境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雪灾、龙卷风、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灾害以及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一律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