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隽波)记者7月9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1-6月,全省11个省辖城市中,除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三级外,其余10个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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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6月,11个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累计达1891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14天。其中大同市增加最多,从139天增加到174天,净增35天,太原市增加最少,仅增加1天,为159天。长治市综合污染指数变化不大,其余10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下降,下降幅度在11.0%-41.7%之间。
监测的102个县(市、区)中,侯马等62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娄烦等35个县(市、区)为三级,平鲁、山阴、兴县3个县(区)为劣三级。与去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的县(市、区)增加了4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