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 (记者 岳威)今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山西省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除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的标本陈列馆、实验室、生产现场、大型工程技术设施场所也可申报“山西省科普基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科普基地”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200天,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年不少于30天(含法定节假日),同时科普基地必须有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科普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对其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对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基地,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普基地。如有宣传邪教、封建迷信以及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将撤消其“山西省科普基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