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 (记者曹秀娟)今天,来自全国30多家法院的法官齐聚太原,共同研讨如何完善强制拍卖程序监管理论与实务。
长期以来,司法拍卖成交价大多低于评估价,与司法拍卖的本意完全相左。这种不正常的资产贬值,导致申请执行人应得权益落空、缩水,被执行人财产贱卖、利益受损,形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双损”,同时加剧了人民法院执行难。
作为此次会议的承办单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了他们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在司法拍卖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 《对外委托拍卖工作监督管理操作办法》及《补充规定》,使委托拍卖步入了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经过半年的实践,截至6月底,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拍卖的10件案件,已有7件成交,成交率达70%。其中4件首拍成功,且成交价高出评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