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薛皓中)记者今日从省统计局获悉,2008年,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02.32万人,比2006年增长43.10%,占农村人口的5.47%。实际年人均补助水平为933元,比2006年提高72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山西省农村低保工作始于1997年,目前,已在119个县(市、区)初步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救助体系。其中,忻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最多,为13.32万人,占全省总数的13.02%。其次为吕梁市,占全省总数的12.80%。阳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最少,为3.78万人,占全省总数的3.69%。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分性别看,全省农村女性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1.87万人,占总数的31.15%,比2006年提高9.32个百分点。朔州市农村女性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占总数的比重最高,为42.30%,其次是临汾市,为3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数据显示,几年来,山西省农村低保救助工作补助水平和补助力度不断加大,对农村贫困群体构建安全保障网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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