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 今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的79名廉政监督员正式受聘上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出席聘任仪式。
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 (试行)》,监督员在全省法院内享有视察权、咨询权、建议权;对重大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可以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人民法院在司法环节中有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向各级法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并提出监察建议;对法官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向各级法院纪检监察室报告;对全省法院立案窗口、庭审秩序、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对违纪人员提出批评和监察建议;监督员可以凭监督证旁听案件的开庭审理和现场执行,对发现的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情况可立即向有关法院提出监察建议。此外,廉政监督员要积极参加工作例会,及时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杨文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