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 高建平)宁强县交通局原局长何超、原副局长刘华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事发后,两人分别被宁强县法院[FaYuan]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14年。日前,汉中市中级法院[FaYuan]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dedecms.com
经法院[FaYuan]查明,2008年至2010年,何超借交通工程项目[XiangMu]勘察设计和项目[XiangMu]工程款拨付之机,先后六次收取好处费总金额达52万元。汉中一公路设计咨询公司承揽勘察设计项目[XiangMu],送给[SongGei]何超25万元现金;在公路项目[XiangMu]建设中,多家施工单位五次送何超现金27万元。 本文来自织梦
身为交通局副局长的刘华斌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2008年至2009年,上述公司为让宁强县交通局及时结清费用,送给[SongGei]刘华斌50万元;某路桥设计公司重庆分公司承揽了交通项目[XiangMu]设计,送给[SongGei]其50万元。他还收受其他多家单位现金36万元。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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