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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判三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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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和修订后的保险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昨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和修订后的保险法。
在“三鹿事件”发生近半年后,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昨日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高票通过。这部法律就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极有针对性的制度创新,以严防“三鹿事件”重演。1995年我国颁布施行了食品卫生法。10多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食品安全领域事故频发,特别是2008年发生的“三鹿事件”,更是给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
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繁杂交叉、层次不清的问题,法律提出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以有效杜绝各个执法部门法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此外,针对食品添加剂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法律还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明确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以转变目前只注重“事先许可、事后抽检、出了事故进行处罚”的传统监管方式。
修订后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刑法修正案(七)共15条,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刑法定罪量刑更趋“人性化”,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绑架罪最低刑期减为5年,逃避缴纳税款者符合一定条件可不追究刑事责任,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将被严打,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增设规定严惩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的行为,还对惩处网络“黑客”、单位犯洗钱罪、领导干部“家里人”“身边人”的腐败行为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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