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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代表委员热议:食品安全要损一罚十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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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麻醉科主任
李铀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政协副主席
刘永好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王海林 全国人大代表、自贡市委书记
肖和联 全国人大代表、内江市副市长
“早上起床用含三氯沙的致癌牙膏刷完牙,喝一杯三聚氰胺毒牛奶,吃一根地沟油炸的油条,外加一个苏丹红咸鸭蛋,中午吃陈化粮的毒大米,配病死猪肉、福尔马林泡的海蜇皮,晚上回家喝上两杯甲醇白酒进入梦乡。快乐就好!”早上就餐时,一位代表给记者念了这条手机短信。
短信内容虽然是一个极端夸张的案例,但却折射出国人对食品安全环境的关注。随着几天前《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关于食品安全的讨论达到高潮。3个月后,新法即将实施,我们可以期许一个怎样的食品安全环境?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就此展开热议。
观点一 就是要“损一罚十”行重典
刘进代表非常赞成新法“损一罚十”行重典的规定。他认为,违法成本太低是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三聚氰胺事件暴露的只是少数大企业的监管缺失问题,尤其值得警惕的是隐藏在城乡的无数个食品加工小作坊,已经成为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他此前工作中遇到的一起食物集体中毒事件,就是因为小作坊将老鼠药误入食材所致,至今令他后怕。
观点二 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
李铀委员非常关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虽然《食品安全法》对现行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但这一委员会只是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缺位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李铀坚持认为,只有变多部门分段监管为少部门集中全程监管,才能真正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
观点三 把违法添加剂拒之门外
刘永好委员今年专门提交了一份专注食品安全的提案。《食品安全法》中严禁擅自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引起了他的共鸣。“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特仑苏OMP事件,哪怕这一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害,只要在目录之外,也是违法行为”。
肖和联代表则提醒,在重视农药、添加剂等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时,不能忽视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防线的冲击。近日,内江正研究出台“河长”制,每位市长负责市域内一条河流,绝不让水污染威胁到这个农业大市的农产品安全。
观点四 企业自律才能治本
在全国人大代表、自贡市委书记王海林看来:“加强监管只是治标,企业自律才能治本”。他对《食品安全法》通过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驱逐无良企业的规定非常赞同。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开始组织起草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计划于今年5月发布。
新法的实施准备期已经不足3个月了,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期待国家有关部门能在该法的实施细则及行政法规中进一步明确权责,将一些不够具体之处予以明确,让“停杯投箸不能食”的惶惑从老百姓生活中彻底消失。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李旭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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