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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接大部制改革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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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四川省建设厅列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序列,将与国务院机构接轨
作为国务院第六次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中央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满周年;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也于去年8月启动。四川作为西部重要省份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将会怎样调整?昨日,记者就此热点话题采访了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建设厅厅长杨洪波。
改革方案参照国务院机构框架
“去年两会是国务院的机构改革,中央大部制改革达到预定目标后,今年就轮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了。”昨日,杨洪波透露,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于去年8月启动,至今年2月底,已有27个省(区、市)上报了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其中上海、陕西等21个省(区、市)的方案已获中央批准,正在组织实施。这意味着我省的政府机构改革已进入议事日程。杨洪波告诉记者:“来北京参加两会前,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就此展开了专题调研,省建设厅肯定会进入此次机构改革的名单。”
杨洪波告诉记者:“此次四川省政府机构改革,虽然还没有公布具体的方案,但肯定会参照国务院机构框架,对省级政府进行相应调整。”
职能变化住房保障功能将加强
“省建设厅已列入省政府机构改革序列,将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杨洪波透露,为了与国家部委更好地对接,省建设厅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后,其原有的职能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住房保障的功能肯定会加强,即现有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两个处的功能将完善,将与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对接,设置住房改革与发展处(研究室)、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而其它处室的设置也将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置,相应的司都将设置相应的处室。此外,建设厅原有的城市交通职能将在这一次调整中全部划出。在此前,已经有80%的城市交通职能转移出去了,此次会进一步将剩余的20%划走,原有的村镇建设处等处室则将保留。
□相关链接
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
根据2008年3月11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记者 杨东 简文敏 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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