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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到四川 灾后重建政策 落地开花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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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灾区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保证受灾群众在今年底前住进新房。加快地震灾区学校恢复建设,确保今年底95%以上的学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学习。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汉旺大钟还停在2∶28,但灾后重建一刻也没停。
作为绵竹市汉旺镇党委副书记,胡凌飞最关心的就是重建。昨(5)日,看了温家宝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国家对灾区的支持力度更大了。”
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意见,我省在地震后迅速出台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政策,并在实施过程中突出“四个优先”,这些政策的出台加速了我省灾后重建步伐。
落地一:住房
在地震灾后住房重建中,各地创新了原址重建、异地重建等模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截至2月25日,全省农村永久性农房重建已开工117.7万户。全省开工新建城镇永久性住房8.58万套。按照目标今年9月底农村住房重建全部完成,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住房重建。
落地二:学校和医院
学校和医疗机构等公共事业恢复重建在加快推进,国家认定的我省39个重灾县需恢复重建各级各类学校3340所,截至2月16日,已经开工1780所,其中竣工220所。今年底将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
我省142个受灾县中(含攀西地震),需要重建医疗机构4127个,截至2月20日,在建318个,竣工178个,基本落实各类项目1575个。
落地三:就业和社保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相关政策,我省迅速提出制定特殊政策解决特殊问题的思路,从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切实开展失业救助、给予社会保险扶持三方面,制定了多条实施办法。
社会保险政策扶持方面,单位因灾停产、歇业期间,单位及职工可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有效缓解了灾区就业压力,减轻了企业重建负担,解决了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本报记者 周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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