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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生源省外就业 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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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记者 余媛媛)省教育厅昨日发出《关于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对省外来(回)川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各种就业手续“开绿灯”。我省还将支持四川生源毕业生在省外就业,四川生源毕业生在省外就业的,无须出具同意出省就业的有关函件,各培养学校可根据毕业生的申请或有关就业证明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省教育厅表示,在四川落实了就业单位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直接将《就业报到证》签发至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毕业生户口、档案等按协议要求转寄。对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四川生源毕业生,如本人愿意回川就业,学校可直接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市(州)就业主管部门,户口、档案等手续一并转寄。毕业生须在毕业后两年内到市(州)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户口、档案等有关手续。
对来(回)川就业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改签《就业报到证》的,直接回培养学校所在省(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办理。户口转迁按公安部门关于高校毕业生的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档案转递可由拟接收单位向现档案保存单位出具调档函的方式予以办理。我省无须再出具“同意改签”或“同意改派”等字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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