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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放心肉店出售鲜肉 必须用保鲜膜包装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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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尹婷婷)现场加工销售的鲜肉,如肉丝、片、丁、馅等应用食品袋包装,上柜陈列的肉品应用保鲜膜包装。昨日,四川省商务厅正式下发了我省首个《标准化放心肉店建设规范》,只有符合该《规范》的肉店,才会被授予“放心肉店”称号。
《规范》指出,猪肉销售的单一专卖店营业面积应在15平方米以上,地面坚固、平整光洁、墙面应装修、环境干燥、清洁,易于清洗,符合卫生要求,配备与销售规模适应的冷鲜柜。城镇以上的猪肉零售专业店和副食品超市专卖柜的肉品加工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操纵台和相应设备。鲜肉加工所用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贮用具均需定期进行严格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存放。同时,应配备电子秤和POS收银机设备,销售猪肉应出具收银票据。应配备自来水,清洁洗手设施,清洗消毒加工设备。
《规范》强调,店内应明示对顾客的质量承诺,销售的猪肉及产品必须来自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猪肉及产品须经动物卫生部门检疫合格和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胴体盖有检疫、检验合格章,随货具备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同时,每一个标准店应建立猪肉质量溯源制,应向供货商索取生猪定点屠宰证明,工商登记证明,生猪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并对进货和销售产品数量应有购销台账记录。
此外,《规范》还要求,产品陈设、保鲜应分柜(架)陈列销售,冷却肉应设专区、专柜陈列销售。定期检查商品质量,过期变质商品及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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