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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今年发行180亿地方债 年息预计2.7%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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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 向朝阳)经财政部核定,四川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为180亿元,年利率预计在2.7%左右。昨日上午,副省长魏宏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报告《关于四川省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简称《报告》)时介绍了相关情况。省人大财经委也向常委会报告了对《报告》的审查结果,建议常委会批准。
一半给省级一半转贷给相关市州
《报告》说,财政部核定四川发行的这18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占全国规模的9%。省政府研究决定,这笔债券拟安排给省级90亿元,转贷给相关市州90亿元。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设施等,其中优先安排属于中央项目地方配套缺口部分。
债券中的省本级部分将委托“四川发展”公司组织项目实施,通过其投融资平台运作融资,以吸引银行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从而放大债券资金的乘数效应。同时,分到债券的各市州也将建立相应机制,利用债券的特殊性整合相关资源,吸引银行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到能够产生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发挥对社会投资的吸附和撬动作用。
地方债券年利率2.7%左右
《报告》说,财政部代理四川发行的这笔地方政府债券的年利率在2.7%左右。按此测算,在2010~2012年3年内,四川每年需支付债券利息4.86亿元,2012年偿还本金180亿元,3年本息合计194.58亿元。省本级需偿付的本息主要由“四川发展”公司组织业主从项目收益中统筹安排偿还,市州需偿付的本息由各有关市州足额安排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并及时上缴省财政。此外,四川还需支付发行费900万元,其中省本级和市州财政各承担一半。
省人大财经委建议常委会批准
昨日,省人大财经委也向常委会报告了关于《四川省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情况,认为发行这笔债券总体安全,建议常委会批准。今日,常委会将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财经委建议严格控制将债券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运作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债券资金的具体分配额度和投资项目确定后,应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债务风险,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督,对债务项目的审计情况应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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