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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政案件类型涵盖所有行政管理领域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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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宣记者晨迪)今年4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昨日下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年间,我省行政诉讼的发展历程以及取得的成绩。
据悉,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于1987年4月1日正式成立,1988年至1998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1738件,1999年至2008年,全省共审理一审行政案件33162件,案件类型已经涵盖了所有行政管理领域。一方面,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违法、越权或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以及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的尊重和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并作出判决,依法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特别是对行政机关整顿行政管理秩序、开展专项治理的活动,依法给予大力支持,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依法审查和执行,保证了行政管理效能的实现。
省高院表示,目前,我省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已经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民众的行政诉讼意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司法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在昨日的会上,省高院还通报了近年来审理的典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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