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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保实现制度全覆盖 大学生可参保
2009-04-30
  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三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成都市医保制度如何?昨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医保局有关专家,目前,成都市医保已实现全覆盖,待遇逐步提高,参保人数突破1000余万。   90%医保参保率 成都走在全国前列   “三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而成都已提前实现全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成都市医保局有关专家这样告诉记者。   解读:目前,成都市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民工综合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统一,保证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致。   截至今年3月底的最新数据显示,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02.41万,城乡居民参保人数668万,农民工参保87.95万,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成都市参保人数已达到90%,扩面还在继续。”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成都市已提前完成任务,走在全国前列。   “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而成都市财政补贴80元保底,但有的区县已超过120元。”   解读:经过几年发展,成都的新农合制度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再单列,而是将被保险人群纳入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全市医疗保险统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可享受从中央财政到地方财政各级财政的补贴,补贴标准以每人每年80元保底,部分区(市)县的补贴标准最高达到每人每年160元,如双流县。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分别设定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三档,其中学生儿童筹资标准定为每人每年120元,财政补助统一为80元。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计生“三结合”帮扶对象、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仍按原来的资助方式,分别由民政、计生“三结合”帮扶部门、残联全额资助参保。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一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而成都最高封顶线为市平工资的4倍。”   解读:待遇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单位参保人员个人和雇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今年还增加了分年龄段增加不同比例个人账户。   降低“门槛费”城镇职工“门槛费”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符合条件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下同)160元,市外转诊起付标准为2000元。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今年实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非学生儿童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元,产前检查每人定额补助100元,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的住院分娩每人定额补助700元,在二级和三级医院住院分娩每人定额补助800元。记者黄旭阳   15~20元人均卫生补助 成都已达2011年水平   新医改新鲜出炉。昨日成都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小广表示,我市从2003年起开始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已取得了较好成效,奠定了医改的基础。由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大的系统工程,目前由市委研究室牵头,市卫生局展开调研和考察,了解有关省市医改试点的情况,并由多个部门制定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努力使城乡普通居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防得住病。   公共卫生补助已达2011年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我市在探索中建立了逐年增长的公共卫生补偿长效机制。我市目前各社区,包括农村的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补助15—20元。   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已全覆盖   《意见》要求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按《意见》的总体目标和近期的五项重点工作,我市确立了近期的两大工作重点:一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在优化城市卫生资料配置的同时,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我市目前以二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整体转型或新建了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6个,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各街办全覆盖。   针对地震灾区,我市加大了灾后重建项目的投入。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原则,编制了全市卫生系统灾后重建专项实施规划。截止到2008年12月底,已完成四个重灾区和邛崃市60个乡镇卫生院规划选址、场平工作,55个项目开工建设等。年底前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完成50%基础施工建设。   今年还将通过卫生站和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把村卫生站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受益于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覆盖,我市城乡居民整体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打造多个卫生服务中心   在财政方面,各级政府逐年加大了对卫生的投入。中央加大了对中西部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政府给予成都市适当补助。我市目前已经迁址新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县级疾控中心共9个,市输血培训中心,新建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   目前正在打造多个卫生服务中心。在红星路一段打造市传统医学中心和“中医药特色一条街”。市妇儿医学中心正在进行搬迁建设,即整合第九人民医院、市妇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儿童医院资源,新建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机构。   记者龚雪燕实习生李诗敏   本地跟进   四川今起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   (记者黄旭阳)今日,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启动,21个市州城镇居民和大学生全部纳入医保,这标志着我省全民医保正式开始实施。据悉,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工作启动后,我省21个市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可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总共惠及千万城镇居民。   据悉,2007年我省选择在成都、攀枝花、广元3个城市进行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以家庭交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成年人筹资水平每人每年应不低于150元,未成年人筹资水平每人每年应不低于50元。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交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   2008年试点城市将扩大13个,今日,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大会,全省80多所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今年6月全市医保“一卡通”   (记者黄旭阳)目前,成都市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统筹,统一的收费和报销标准。今年6月,我市医保卡将实现“一卡通”,成都市所有持卡居民在成都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看病购药均可以刷卡。今年我市将对全市750万城乡居民制作和发放社保卡。成都市参保居民在外地就医,可申请办理外地就医手续,出院后到成都报销。   116次出现“基本”   专家称别对新医改过分期望   本报讯(记者邹思)昨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宣传统战部部长廖志林在向记者解读新医改时,着重强调在《意见》中反复出现的“基本”二字: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据统计,在《意见》中,“基本”总共出现了116次。   廖志林认为,大家不要对医改抱有“过分”期望值,要以平和、理性的心态来看待新医改。新医改中用“基本”解决“看病贵”问题。在2011年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这就意味着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使它具有覆盖全民和公平享有的特性。“由于受益面积的扩大,中央财政拨款资金又是一定的,因此摊在每个市民身上的额度就减少了。”廖志林表示,这笔有限的资金,将用于解决市民最基本的看病需求,但对于某些重大疾病,市民则不能期望政府“免单”。   新医改中用“基本”解决“看病难”。廖志林认为,在新医改出台前“看病难”的实质是到大医院看病难,社区和基层医院没人去。新医改出台后,国家将大力扶持社会和基层医院,通过政策的导向使得市民的就医流向日趋合理,着重解决市民日常疾病的基本就诊问题。“医改‘改’的不仅仅是医疗机构,我们的广大市民也应积极响应。”廖志林表示,市民应形成良好的就医流向,患大病才到大医院,小病则去社区医院,从而实现社会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190余处修改   医改意见回应民声   在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于6日正式全文公布。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意见》共修改了190余处。   自2006年酝酿起草这份《意见》时起,深化医改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就已经面向国内外征集方案和建议,并于去年10月再次问计于民,共收到各类建议和意见近3.6万条。   北大教授李玲说,这是中国推进医改前所未有的大手笔,充分体现了政府决策的谨慎、科学和民主。同时《意见》吸纳各界建议进行完善,也对“民声”做出了切实回应。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意见》文字“绕、涩”,不够通俗等问题,医改工作小组首先对文字进行了多处修改,力求表述更加准确、简洁和易懂。   医保何时“一卡通”?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反映强烈的医保关系接续和异地就医报销问题,《意见》中特别增加了“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内容。   征求意见过程中,对基本药物定价和供应方式争议较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曾就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十四条建议”,认为“统购统销”的做法违背市场规律。这次修改中,《意见》将“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改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将“统一制定零售价”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这些修改更加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这是政府倾听社会各方意见的切实行动。”   “这次《意见》着重明确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原则,给地方操作留出了空间。”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说,考虑到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新改革,目前尚无成熟有效、普遍适用的做法,《意见》吸纳有关建议进行了修改。   征求意见中,许多医务人员觉得“不解渴”,对医务人员的权益几乎没有提及,感觉不到激励。为此,修改后的《意见》中增加了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及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增进医患沟通等内容。据新华社   本版图形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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