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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监督小组 四川村务公开将有规可循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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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许小念)记者从近日闭幕的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获悉,《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草案)》已通过一审,其中村务何时公开、公开哪些内容、如何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备受关注。该条例草案已列入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条例草案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按时限分为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两类。规定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应当按月定期公开;而经本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开。
如何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条例草案规定,村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内设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并规定了其成员产生办法以及参与村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等有异议的,可以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投诉或询问,后者应当给予答复或者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条例草案规定了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责任追究办法,还对村务公开的程序、时间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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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底,我省48078个村民委员会中95%以上实行了村务公开,60%以上的村民小组实行了组务公开。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对实行村务公开工作缺乏可操作的具体规范,在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些地方公开的时间、程序具有随意性,内容过于笼统,群众看不明白等。《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草案)》的制定和实施,将使我省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公开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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