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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籍员工告外企:地震捐献 跑单 损我形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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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位于荷兰的世界著名人力资源机构——任仕达(中国)上海派遣人才公司曾在宣传中表示向地震灾区都江堰捐建希望学校。原任该公司市场总监的卢军认为未兑现“捐赠承诺”,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昨日,任仕达中国在给本报的声明中认为卢军所说的子乌虚有,损害公司形象。
原告诉求:公司“跑单”应道歉
2006年5月18日,卢军负责任仕达中国在上海地区的市场宣传工作。卢俊说,在2008年四川5·12大地震后,他发起捐款。正是这次捐款和公司承诺在灾区捐建希望学校而引发这次官司。
诉求一不知道捐款哪去了
卢军称,他老家在四川广安,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公司将捐款提上日程,他捐款3000元。后来,公司向媒体公布的地震捐款是2.8万,但财务部门又称只有1.2万元的捐款总额。卢军说,这笔钱到底有多少,捐给哪个慈善组织了,到现在他也不知道。
诉求二捐建希望学校未兑现
卢军称,被告在地震后公开宣称将资助希望小学,并印刷了万余份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广为散发,可是,到了2008年10月上旬也不见捐一个子儿。
诉求三为维护品牌遭道德谴责
卢军称,期间,有媒体曾向他提出,要采访任仕达中国捐助的希望小学项目情况。他当时作为市场总监只能拖延,承受了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卢军认为,被告不履行对公众承诺,以灾难性事件为机会提升品牌形象。
诉求四退我3000元捐款
卢军要求:被告支付精神侵害赔偿金5万元;被告在其公司网站上向原告发布致歉声明,持续三个月;被告在其公司10000份发给客户的宣传资料上向原告发布致歉声明;被告退还本人地震捐款3000元等诉讼请求。
被告声明:卢军在“炒作”
昨日,任仕达中国向本报记者发来声明,并说明详细情况。任仕达上海派遣人才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邵新道在电话中回应称,卢军此前所指“完全不符合事实,是炒作”。
回应一:上海公司捐款12995元
任仕达中国新闻发言人傅军告诉记者,公司募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以公司名义捐给上海市慈善会长宁区分会的数额为50万元;第二部分为任仕达中国(含在中国子公司)的员工分批捐款总额共30702.2元,其中上海派遣人才有限公司职工捐款12995元。
回应二:捐款包括捐建希望学校
经与上海市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任仕达(中国)已将人民币50万元捐赠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用于定点支持都江堰市重建,包括但不仅限于希望小学。
回应三:封口费纯属虚构
卢军先生未经公司批准,数次擅自以公司名义参与组织各类商务活动。2008年10月,公司和卢军先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商不成,导致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卢军先生所提封口费纯属虚构。
回应四:公司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对于个别媒体未经充分了解,质疑本公司在四川“5·12大地震”捐款过程中的行为,任仕达(中国)公司表示遗憾。但对于歪曲事实、利用人们对地震灾区真挚情感,达到其个人目的的行为,公司表示愤慨,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对话卢军
“这场官司我抱有老乡情缘”
记者:有人议论你是报复?
卢军:这件事,如果有同样的人采取同样的报复手段,我觉得可敬。作为四川人,打这场官司有老乡情缘,维护受捐赠人的权益,让公司兑现承诺。
记者:你说公司曾给封口费?
卢军:公司曾找过我,让我只要不说出去地震捐款一事,就……提出这个时,我当即否定了。
▲律师说法
如未签协议是虚假宣传
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宋成军律师认为,如果公司向外宣传向地震灾区捐款多少,而没有捐赠协议,实际上捐款未达到,公司的这种行为应该得到道德谴责,属于虚假宣传。本报记者黄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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