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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平庸 川县以上干部基本称职要诫勉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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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 向朝阳)从今年起,四川省将配套实施3个新办法考核、评价县级以上党政(及其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其核心内容是科学评价、拒绝平庸。如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被评为“一般”或“基本称职”,都要被诫勉。记者获悉,省委日前已将3个办法印发实施。
据了解,3个新办法分别是《四川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简称《地方办法》)、《四川省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简称《部门办法》)和《四川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简称《年考办法》)。
其中,《地方办法》和《部门办法》规定,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的班子要进行集体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或进行组织调整。而对“基本称职”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对“不称职”的要调整职务或降职使用。
《年考办法》则规定,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要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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