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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市场缺失“儿童电视” br 专家呼吁应建立“儿童电视标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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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市儿童医院的医生告诉笔者,这几天前来检查视力的儿童数量骤增,而检查结果往往让人震惊,四岁的孩子视力竟然只有0.3了。医生告诉笔者,导致儿童视力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看电视时间过长,眼睛过度疲劳,另一方面是电视的亮度、色彩、画面稳定性不佳,损伤视力。有关专家呼吁,应针对儿童的生理特征建立“儿童电视标准”,保护孩子的眼睛健康。
“我们平时忙,只要孩子不哭不闹就行,看看电视没关系的,根本没在意她的眼睛已经因为长期看电视出了问题。最近看着她一直揉眼睛,并嚷着看不清东西,这才带她来检查的。谁知道视力已经下降到0.3了。”一位4岁孩子的妈妈说起自己孩子视力下降问题时,十分后悔。
笔者了解到,不少儿童都喜欢看电视,他们的父母也认为,观看动画片等电视节目对孩子进行早期教育,有利于孩子的智力发育,因此他们并不反对孩子看电视。专家认为,只要适度控制,一般电视成人看起来并不会有不良影响,但儿童如果长时间观看就会引发“电视眼”,损害视力健康。
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儿童发育行为医学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星明教授指出,0-4岁是儿童眼睛发育的黄金期。此时,儿童的眼睛正处于发育期,眼角膜、晶体及视网膜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过早且长时间看电视容易给眼角膜、晶体和视网膜造成损害,影响孩子视力及视觉发育,还可能造成屈光不正。所以,4岁以下的儿童不宜过早、长时间看电视。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委员专家郑远远教授认为,看电视是造成儿童近视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儿童的生理结构尚未发育成熟,电视在亮度、色彩和画面稳定上容易对孩子的眼睛产生损伤,造成视力下降。
因此,专家呼吁,彩电生产厂商应针对婴幼儿及青少年的生理特征研制“护眼电视”,让孩子拥有真正符合自己观看标准的电视,在接受知识的同时,眼睛得到充分的保护。
一般来说,“护眼电视”必须要达到三个标准才能保护儿童的眼睛:第一,亮度必须达到适合眼睛观看的亮度,即在5500-6500色温,平均亮度在150 cd/m2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有利于儿童的眼睛发育,儿童年龄越小,亮度应该更低;第二,色彩必须纯正,三基色组合的色彩数量与自然色彩一致,保护儿童眼睛视色素正确辨识色彩;第三,动态观看电视画面不能出现“拖尾”,动态响应应该和眼睛的残影周期保持一致,保证眼睛聚焦良好,防止疲劳发生。
另外,专家提醒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护眼电视的同时,要多带孩子参加户外活动,多看花草树木等绿色植物。如果发现孩子有眼疼、分泌物增加、眼睛发红、无缘无故流泪等症状时,要及时就诊,以免造成孩子视力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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