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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地方债投向民生 60亿转贷成都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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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曾实)随着1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的汇报》,我省地方债的使用方式浮出水面。
昨(20)日,省财政厅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显示,留存省级的90亿元地方债将悉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剩余90亿元资金将被转贷到省内各市(州),扩权县不纳入转贷范围,成都市所获份额最大,达60亿元。
放大:从90亿元到270亿元不是终点
年利率1.65%的我省首期9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已于4月10日发行结束。目前,债券资金已全额到账省财政国库,余下的90亿元力争在本月底或下月内发行。在总共180亿元地方债中,拟安排省本级项目90亿元,并按照“依托平台,注重放大,分类实施,各负其责,确保偿还”的原则使用资金。据介绍,省级留存的9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部通过“四川发展”投融资平台进行运作,增加债务规模。“首先将省级的90亿元通过四川发展实现第一次放大,力争将资金规模做到270亿元以上。其后,地方债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后,通过吸引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债券资金的乘数效应,达到二次资金放大的目的。”省财政厅副厅长王一宏透露。
银行方面已对地方债投资项目表示出浓厚兴趣,工行四川分行市场部龚剑告诉记者:“对于这一方案,我们已经等待多时。对于做‘银边债券’及其投入项目的‘生意’,我们很有兴趣,对其抗风险能力也很有信心。”
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
地方债资金投向项目明确为基础设施建设类和社会公共服务类。对于省级留存安排的90亿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70亿元,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20亿元,待通过四川发展将省级留存的90亿元放大到270亿元以上后,省级安排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的资金将为230亿元以上,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40亿元以上。
四川发展董事长王彬认为:“基建项目投资回报率较高,能够更好吸引银行信贷及社会资本参与,其抗风险能力和放大倍数自然大于基本没有产出的社会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对于未来的还债方式,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透露,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的还本付息由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四川发展组织项目业主筹集资金来源。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由省财政筹集还本付息资金。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建议,省级地方债资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铁路、机场、公路、水利、水运等重大项目,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主要安排在教育、卫生、农业、社保及社会事业等方面。
转贷市(州):成都所获“蛋糕”最大
对于我省地方债转贷市(州)的90亿元,原则上确定其中40亿元将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分配范围为国家和省确定的51个地震重灾县(不包括扩权试点县)所在的8个市(州)。另外50亿元主要用于21个市(州)扩大内需的需求。
在市(州)转贷方案中,由于扩权县不纳入转贷考量,成都市所获“蛋糕”最大,达60亿元。扩权试点县(市)扩大内需和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地方配套所需资金由省统筹适当安排。
“这90亿元,同样可以借鉴省级财政的运作方式,尝试进行多层次放大,绝不能放空。”黄锦生认为:“从长远来看,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用好地方债本身,而在于为我省灾后重建、扩大投资摸索道路,它所主导的创新思路以及符合现代财政金融运作的操作实践,可能成为对我省未来发展带来变革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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