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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 实施近9月 四川未受理一例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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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透露:最高法有望年内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增强可操作性
去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后,至今已近9个月了。省高院相关人士昨日称,到目前为止,我省法院还没有受理一起反垄断案例,成为一部法律实施后罕见的司法现象。
《反垄断法》专家起草小组成员、中国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黄勇昨日称,根源在于这部法律的操作性不强,诉讼必然涉及的主体、管辖、举证责任等诸多问题都不明确。黄透露,最高法院有望在今年内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增强可操作性。
黄勇教授昨日表示,《反垄断法》极具专业性,且十分复杂,在法院的司法解释配套上,以及公众的诉讼意识上,都需要完善。这样,才能发挥这部法律制定的本意。
黄勇说,很多人认为这部法律出台以后,就能拿着这部8章57条6000字的原则性规定到法院去告了,其实并非这么简单。首先要明确谁有资格来告,并有专门的制度配套。第二,由哪一级别的知识产权庭来管理也需明确。第三,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关系的调整,是否要设置前置程序也需探讨。第四,审理时关于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问题,也需统一。第五,在遇到一些专业性的问题时,是否需要专家证人出庭。此外,由于垄断行业地位的主导性,原告方可能存在举证困难,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也需明确。
去年,本报报道了成都一些民营加油站的反垄断经历,由于不敢硬碰,他们准备成立商会联合维权。昨日,记者联系到一民营加油站的老板,他坦言:“成立商会已不了了之,起诉的事也没了下文。”
昨日,记者还联系上了《反垄断法》实施后,第一个状告质检总局的律师周泽。他的起诉并未被法院受理,周泽说:“我起诉主要针对质检总局推行电子监管码的问题。经媒体报道,《食品安全法》中已删除了相关的条文。”他认为,这对于自己的行动,已是成功的体现。
成都商报记者 董馨 蔡小莉
同步播报
市中院设合议庭专审反垄断案
(陈台荣 陈知 成都商报记者 杜雯)昨日,成都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正式挂牌成立西南地区首个“反垄断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反垄断案件。合议庭成员由知识产权庭庭长和业务骨干组成,依法审理各类反垄断案件,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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