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记者余行)我省农产品将建立起追溯制度,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如果出了问题,有望能从超市一直追查至农田。昨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产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6月1日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结合了我省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际,实施后将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法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政府的问责制、建立起农产品监管的保障制、农产品的追溯制、不合格农产品的召回制、市场的准入制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制等。例如,《办法》中规定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并按照规定保存两年以上,同时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正确说明投入品使用方法。而从事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者以及在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产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农产品销售记录,并保存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