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四川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四川农产品建档至少保留两年
2009-07-25

  (华西都市报记者余行)我省农产品将建立起追溯制度,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如果出了问题,有望能从超市一直追查至农田。昨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产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6月1日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结合了我省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际,实施后将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法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政府的问责制、建立起农产品监管的保障制、农产品的追溯制、不合格农产品的召回制、市场的准入制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制等。例如,《办法》中规定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并按照规定保存两年以上,同时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正确说明投入品使用方法。而从事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者以及在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产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农产品销售记录,并保存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四川省级非遗项目增至333项
    ·北川万人细雨中祭奠遇难亲人(图)
    ·汶川地震周年祭5月10日起北川老县城解禁3天
    ·6月1日起 四川城市违规排污最高罚款10万元
    ·成都律师再提质疑 机场高速路没按公里收费
    ·北川国家地震遗址博物馆欲耗资23亿元引争议
    ·重庆上万学生弃高考“读书无用论”蔓延农村
    ·四川部分县市仍有浮沉天气 27日晚将降温降
    ·每天绣5小时“爱笑天使”要秀《舞姿》
    ·汇聚青春力量 推进“两个加快”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