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四川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两车同走成绵(广)高速 收费咋差15元?
2009-07-25

  同类车辆,同一入口,同一出口,收费不同相关责任人向车主道歉

tujian.org

  同是成都牌照,同是小型车,从绕城高速同一个入口进站,又从同一个出站口驶出高速公路,但一辆车收费110元,另一辆车收费95元,相差了15元。昨天,当事车主向高速公路部门投诉。目前,相关责任人已向车主道歉并受到了处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由:同车型同路段却不同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先生和刘先生都是成都本地人。5月22日晚8点,两人各驾驶一辆川A牌照的小轿车从成都绕城高速路的绕东天府站进站,随后驶入成绵(广)高速公路,到川北剑门关站驶出高速公路。

tujian.org

  出了收费站后,刘先生有点纳闷,问陈先生说:“奇怪,我们两人的过路费怎么不一样?”刘先生说,他当时开车走在陈先生后面,在陈先生进入(剑门关)收费站后,前面显示屏上显示的收费金额是110元,而当他进入收费站后,显示的却是95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随后,两人将票据拿出来一比较,陈先生也纳闷了:两人同属于成都牌照的车辆,也都是小轿车,在同样的收费站入站,在同样的收费出站,但通行费却相差1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车主:拒收退还的15元过路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上午,陈先生向绵广高速广元管理所反映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在查询后回复说:在电脑系统中,只查到刘先生的行车记录,而陈先生的通行信息却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难道我就应该不明不白地多出15元?”这让陈先生更纳闷了。一会儿,这名工作人员致电陈先生说:“你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入站的时候,没有被抓拍到车牌号,工作人员就按一般车辆收的费,这多出的15元就是绕城高速公路的通行费。”

tujian.org

  但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自从2007年12月1日零时起,就对成都市本地籍已缴纳“五路一桥”年费的川A、川O牌照车辆实行免费通行的政策。工作人员的答复让陈先生难以接受。最后,这名工作人员答应向上级反映,并给陈先生一个说法。

tujian.org

  20多分钟后,陈先生又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解释说,由于(剑门关收费站)收费员没有核查陈先生的车牌号,所以多收了15元钱。由此向陈先生道歉,并希望能将这15元钱退还给他。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中午,当陈先生再次经过剑门关收费站时,收费员拿着15元钱要退给他,但被他拒绝。陈先生说,他很想知道这次失误是否是一个偶然事件。“要不是我恰好和朋友同路,这15元不是就白给了吗?因为都是收费员说收多少就是多少,不是每个人都清楚收费标准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管理部门:收费员操作不当所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下午,针对陈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分别致电剑门关收费站和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工程的业主单位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基本证实了陈先生的说法。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们对此向陈先生道歉。”剑门关收费站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说,成都绕城高速没有抓拍到陈先生的车牌号信息有一定的责任,而剑门关收费站的收费员没有核查陈先生的车牌号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只是一起偶然的事件,我们已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据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一位姓邓的负责人介绍,按照标准程序,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系统会自动抓拍车辆牌照,并在收费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的屏幕上显示,收费员应该在核对号码后,刷卡交给司机,卡上的信息包括车型、车牌号、进入高速路的时间以及地点等。而在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时,收费员应该手动输入车牌号,与卡上的信息进行核对。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位负责人说,当发现抓拍失败时,收费员就应该对车牌号进行手动修正。当时已经接近深夜,人处在一个疲惫期,所以收费员一时麻痹大意造成了操作不当,希望车主能够多理解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这位负责人表示,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对此高度重视,本着有诉必纠的原则,会把这次失误当成典型事例,对员工进行教育,以起到警示作用。昨天晚上,稽查人员已经赶到现场查看了监控录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责成其向车主道歉,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华西都市报记者 陈诚 邓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四川省级非遗项目增至333项
    ·北川万人细雨中祭奠遇难亲人(图)
    ·汶川地震周年祭5月10日起北川老县城解禁3天
    ·6月1日起 四川城市违规排污最高罚款10万元
    ·成都律师再提质疑 机场高速路没按公里收费
    ·北川国家地震遗址博物馆欲耗资23亿元引争议
    ·重庆上万学生弃高考“读书无用论”蔓延农村
    ·四川部分县市仍有浮沉天气 27日晚将降温降
    ·每天绣5小时“爱笑天使”要秀《舞姿》
    ·汇聚青春力量 推进“两个加快”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