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四川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交通违法滞纳金不超本金 各分局可办理
2009-07-25

  从4月1日起,交通违法的罚款逾期交纳产生的滞纳金,不超过罚金本身。公安交警部门的新规定,有效地杜绝了“高额滞纳金”的产生。但是,对于在4月1日前已经产生的“高额滞纳金”如何处理呢?不少司机到现在仍然不敢“贸然去处理”。昨天,记者从交警总队了解到,已经有了正式解决方案,并且已经用于实际处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00元拖出2000元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中午,市民刘先生“提心吊胆”地与记者取得联系。大约两年前,他有一次开车侵走了非机动车道,被执勤交警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刘先生说,他后来洗衣服的时候,罚单被洗成了纸团,再后来就忘记了缴罚款。直到今年3月初,他到交警分局查询,得知滞纳金已经有2000多元了。“我简直不晓得咋办才好。”刘先生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记者了解,有不少驾驶员因以前的违法行为没及时处理,产生的滞纳金高达数百元甚至数千元。一些违法车主干脆拒不接受处罚。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驾驶员不敢贸然前往处理自己的违法行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回应:总共缴纳200元即可

tujian.org

  昨日下午,记者与交警总队秩序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tujian.org

  据介绍,2004年实施的《道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这一规定却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新施行的《程序规定》中修订了这一内容,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金本身。

tujian.org

  在4月1日新规定实行的时候,交警总队就对高额滞纳金的问题作出了决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刘先生现在去处理他的违法行为,所交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本身,即100元。这样一来,刘先生总共只需要缴纳200元,就可以处理自己的违法行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各交警分局:已按新规执行 tujian.org

  记者从成都市的几大交警分局了解到,在新规定施行初期,由于大量数据需要转换、系统调试等技术方面的原因,一些市民的滞纳金问题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是现在,各个交警分局已经按照新规定执行,对于高额滞纳金,程序上也已经设定为不超过罚金本身,市民可以放心前往处理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东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四川省级非遗项目增至333项
    ·北川万人细雨中祭奠遇难亲人(图)
    ·汶川地震周年祭5月10日起北川老县城解禁3天
    ·6月1日起 四川城市违规排污最高罚款10万元
    ·成都律师再提质疑 机场高速路没按公里收费
    ·北川国家地震遗址博物馆欲耗资23亿元引争议
    ·重庆上万学生弃高考“读书无用论”蔓延农村
    ·四川部分县市仍有浮沉天气 27日晚将降温降
    ·每天绣5小时“爱笑天使”要秀《舞姿》
    ·汇聚青春力量 推进“两个加快”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