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交通违法的罚款逾期交纳产生的滞纳金,不超过罚金本身。公安交警部门的新规定,有效地杜绝了“高额滞纳金”的产生。但是,对于在4月1日前已经产生的“高额滞纳金”如何处理呢?不少司机到现在仍然不敢“贸然去处理”。昨天,记者从交警总队了解到,已经有了正式解决方案,并且已经用于实际处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00元拖出2000元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中午,市民刘先生“提心吊胆”地与记者取得联系。大约两年前,他有一次开车侵走了非机动车道,被执勤交警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刘先生说,他后来洗衣服的时候,罚单被洗成了纸团,再后来就忘记了缴罚款。直到今年3月初,他到交警分局查询,得知滞纳金已经有2000多元了。“我简直不晓得咋办才好。”刘先生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记者了解,有不少驾驶员因以前的违法行为没及时处理,产生的滞纳金高达数百元甚至数千元。一些违法车主干脆拒不接受处罚。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驾驶员不敢贸然前往处理自己的违法行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回应:总共缴纳200元即可 tujian.org
昨日下午,记者与交警总队秩序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tujian.org
据介绍,2004年实施的《道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这一规定却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新施行的《程序规定》中修订了这一内容,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金本身。 tujian.org
在4月1日新规定实行的时候,交警总队就对高额滞纳金的问题作出了决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刘先生现在去处理他的违法行为,所交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本身,即100元。这样一来,刘先生总共只需要缴纳200元,就可以处理自己的违法行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各交警分局:已按新规执行 tujian.org
记者从成都市的几大交警分局了解到,在新规定施行初期,由于大量数据需要转换、系统调试等技术方面的原因,一些市民的滞纳金问题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是现在,各个交警分局已经按照新规定执行,对于高额滞纳金,程序上也已经设定为不超过罚金本身,市民可以放心前往处理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东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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