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津法 记者 张实秋)先行一步从看守所走出的王强(化名),“摇身一变”成了同一间监室“牢友”李默(化名)的“侄子”。打着帮李默跑关系减刑的幌子,王强先后10余次从李默妻子手中骗走15000多元。近日,新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之前其违法所得的15000余元也被予以追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