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松)记者近日从省监察厅获悉,我省各级监察机关对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政令不畅、效率低下、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责任追究。1-4月,全省县以上监察机关共查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投诉580件,有271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23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纪律处分8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省各级监察机关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明察暗访、重点督办等形式,切实加强效能监察。成都市派出20个督查组,对各区县进行拉网式效能监察;泸州市将发现的问题制成光碟,通知责任单位负责人到市监察局观看;雅安、自贡等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新闻记者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对环境责任区域实施督查考评;广元市建立了“三位一体”效能监察机制和效能监察联系会议制度。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