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属于道听途说,所以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毕竟我们生活中类似冲动购物的人还是少数。尽管真要问起来,谁家也不差那几个买新电视的钱,但是大多数国人还会本着勤俭持家的祖训,平时如果不是娶媳妇、换新房、搬新家,谁也不会没事就将家里还用得好好的电器换成新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光如此,据本报记者昨天的调查,由于彩电、冰箱等家电产品多属于耐用消费品,所以有些市民在使用时本着“家电不坏就不扔”、“还能用就不换”的心理。表面来看,将家电产品“用到不能用为止”是一种节约行为,但事实上,这种观点并不正确。据专家介绍,如同食品有安全保质期一样,家电产品也有自己的安全使用寿命。超过了保质期就应该报废,否则就会增加安全隐患甚至会造成人身伤亡,本报昨天报道的《十年彩电爆炸老汉窒息身亡》便是一个现成的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仅如此,普通家电在使用过程中,还会随着电子元件的老化出现耗电量逐年递增的趋势,因此,家电产品超期服役不但达不到节约的目的,反而会造成更大的电力浪费,一般高龄家电的耗电量要超过原耗电量的40%。据专家测算,就拿家家都在用的电冰箱为例,使用满10年后的耗电量将达到最初使用时的2倍。而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一项调查发现,我国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彩电最长时间已经达到20年,电冰箱21年,电热毯18年。同时,目前家电企业也对其产品的使用寿命讳莫如深,生怕明示使用期限后因时限过短引起人们对产品质量的怀疑,所以干脆不标注。这样一来,更使得消费者无法正确认识家电产品的“保质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要改变消费者的认识误区,首先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用具有约束力的方式要求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年限,例如,日本经产省便有要求家电生产厂家将安全使用年限规定在“自生产后的10年内”,产品上标明注意事项和联络方法,以此来敦促消费者在使用了一定时间后要对电器进行检修或者购买新的电器的规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其次,还需要我们改变只要没发生故障就一直用下去的消费误区,这不仅是为了我们的个人安全着想,从大的方面考虑,这还是有效“拉动内需”的一个转变。多想想小沈阳的那句台词,多想想换了新电器后带来的舒适和方便,也许我们不必都像本文开头故事里的那位大哥,做出那么冲动的选择,但如果大家都以这种“不差钱”的心态去消费的话,也未尝不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朱胥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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