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天津市举办第四批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培训。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和建交委的负责同志就示范小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工作程序进行讲解,津南区、武清区、东丽区华明镇、静海县团泊镇负责同志分别介绍建设示范小城镇的经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做好第四批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李文喜出席并讲话。
李文喜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示范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农村“三区”统筹联动发展,示范小城镇是龙头。四年多的实践证明,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小城镇完全符合天津发展实际,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正确选择,达到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节约能源资源、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共享城市生活方式、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六大效果,不仅创立了大城市郊区农村推进城镇化的新模式,而且明显促进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高水平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
第四批小城镇试点,要在上半年完成前期工作,坚持高水平规划,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建设好投融资平台。要全面加强对示范小城镇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推动、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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