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就组织好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研究。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副巡视员温广玲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温广玲就《天津市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大检查的宣传动员,如何抓好自查,落实好整改,强化大检查的抽查工作,严格执法,严肃处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王春珍指出:监察机关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部门,将会同统计、司法行政等部门,根据《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综合运用监察建议、监察决定等多种监察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坚决纠正和查处统计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长效机制建设,为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二是将联合统计、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沟通协调和案件移送机制。对于应当由统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统计机构。对于统计机构移送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案件,要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政府统计机构。
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宗连学在会上强调: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按照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要求,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可利用司法系统的四级宣传网络,做好大检查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与统计和监察部门协作配合,结合全市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深入贯彻实施《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保障统计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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