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区)授牌电视电话会议上,天津开发区被确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成为国家工商总局首批确定的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中唯一的国家级开发区。
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深入开展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为此,工商总局于2009年启动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天津开发区积极申报商标战略示范城区,并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完善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截至目前,开发区累计有效注册商标3300余件,累计认定著名商标68件,驰名商标4件,在全市名列前茅。政企联手、跨地联合打假30余次,为辖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严厉打击区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9件,案值9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天津开发区将享受到包括开展面对示范城市(区)的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示范城市(区)外向型企业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问题;建立示范城市(区)间打击商标侵权行政执法信息共享、联动和协调机制、优先将其作为商标局商标注册“网上申请”试点单位等一系列国家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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