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2月22日电(记者周润健)为了对房地产广告进行规范,天津将房地产广告列入今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情节严重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将公开曝光。
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表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在审批户外广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中将依法对房地产广告进行严格审查。
将房地产广告列入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房地产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和媒体进行重点监测。
加大对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的处罚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责任人可处1至6个月暂停发布房地产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对情节严重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