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调公务员将坚持四项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工作实绩;计划调控与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在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数、职位空缺。州(市)以上机关应当把公开选调作为机关交流公务员的原则方式,涉及国家安全和重要机密的特殊职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选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机关工作满5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杨雁(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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