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今年创新的108项制度中,“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利益机制广受关注。昨日下午,《昆明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昆明市环保局举行,有偿使用的标准如何兼顾环保和企业承受力,政府回购力度、新老企业如何区别对待等问题,成为听证代表们普遍提及的细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实上,昆明目前已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已有条件有偿使用并交易排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的征求意见稿是第12稿,凝结着国内乃至美国的经验……两个多小时的发表意见和提问环节,22位听证代表提出85条建议意见。他们中有来自企事业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人士、职能部门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昆明主要环保问题是滇池污染,为什么不针对氮磷污染物列入管理办法中?如何有效检测出企业真实的排污量,能否保证每个企业都能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可以和国外进行排污权的交易吗?……面对这些问题,昆明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10个工作日里提交听证报告。排污权有偿使用金基准价的核定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原则上每5年调整一次。排污权有偿使用金收取后专款专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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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和排污费是否重复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人大代表蔺泉从企业角度出发,提出如“污染权有偿使用是否在企业的承受范围内?是否增加企业的负担?企业搬迁到不同区,取得的许可证能否在各区通用”等问题。蔺泉表示,一旦实施,排污权和排污费同时收,企业担心不同部门管理是否带来重复收费、各行其是。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决策发言人昆明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李伟表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排污费是两笔费用、两个概念,都应该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排污权是以排污总量为前提,必须有指标。有偿取得排污权是对企业占用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的收费,而排污收费则是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一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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