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在昆明市碧鸡广场举行打黑除恶公判大会,对郎万明等28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故意撞车制造车祸勒索钱财被判刑;还有23名被告人也被判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郎万明、邹进纲等5人组成的团伙以故意去撞电动车受伤为由,勒索骑车人的财物,为了让自己的表演更逼真,他们在撞车前还先自残,在身体上留下伤痕。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去年4月中旬至今年4月6日期间,这一幕幕丑剧在关上高原明珠酒店、青年路、金泉路等30多处上演,骑电动自行车的32名被害人受到威胁或者要挟,被勒索财物,少则260元,多则4800元。其中郎万明参与犯罪27起,涉案金额4.2万余元;邹进纲参与犯罪26起,涉案金额4.4万余元;其余3名被告人也参与敲诈勒索,涉案金额共计5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西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郎万明有期徒刑8年,其余4人也被判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孙晨珵(春城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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