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早在2007年,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三支一扶” 大学生在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参照我省“三支一扶”的标准,对于聘期届满的“特岗教师”报名参加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笔试成绩加4分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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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咏梅(春城晚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